原文:孔子曰:「求!周任有言曰:『陳力就列,不能者止。』危而不持,顛而不扶,則將焉用彼相矣?
楊伯峻譯文:不行,就该辞职。譬如瞎子遇到危险,不去扶持;将要摔倒了,不去搀扶,那何必用助手呢?你的话是错了。顯然,楊氏將原文中“危”字闡釋成了譬如瞎子遇到危險。那麼,來由是什麼呢?找注疏。
本句下,
- 包注曰:「言輔相人者,當能持危扶顛。若不能,何用相為?」
- 【疏】「季氏」至「內也」……「危而不持,顛而不扶,則將焉用彼相矣」者,相,謂輔相。焉,何也。言輔相人者,當持其主之傾危,扶其主之顛躓。若其不能,何用彼相為?「且爾言過矣」者,爾,汝也。汝為季氏輔相,而歸咎於季氏,自是汝之言罪過矣。「虎兕出於柙,龜玉毀於櫝中,是誰之過與」者,此又為輔相之人作譬也。柙,檻也。櫝,匱也。虎兕皆猛獸,故設檻以制之。龜玉皆大寶,故設匱以藏之。若虎兕失出於檻,龜玉損毀於匱中,是誰之過與?言是典守者之過也。以喻主君有闕,是輔相者之過也。
- 朱熹集注:……相,去聲,下同。周任,古之良史。陳,布也。列,位也。相,瞽者之相也。言二子不欲則當諫,諫而不聽,則當去也。
- 《康熙字典》第二個義項:又瞽,樂官也。【書·胤征】瞽奏鼓。【詩·周頌】有瞽有瞽,在周之庭。【註】目無明則耳聰,使爲樂官,名之曰瞽,因所掌而命名也。
分析:朱熹將前代“相"字加入了瞽者,構成瞽者之相。瞽者,因瞎眼而耳聰,所以可以成為樂官。
朱熹這麼加,很大程度是在細化前代註解,不好說此前相就只是動詞,而朱熹在這給了第二解。論語本書的注疏線不足以說明。
擴展到《禮記》內“治國而無禮,譬猶瞽之無相與?”孔疏:瞽謂無目,相謂扶相,言治國無禮,譬猶瞽者無人扶相……
再驗證說文朱子語錄等,結論可見:
這裡的瞎子,是楊氏用朱熹集注說法,將論語正文內的”相“字,補入瞽人(瞎子)需要別人扶相,做了翻譯。
很明顯,如此深刻,《論語譯註》內還是該給一個獨立註釋的。之所以沒給,估計也是一旦給了,就……會比較長。
論語集釋卷三十三有一段相關辨析:
【餘論】四書辨疑:瞽者之相,蓋取上篇相師之相爲說也。相本訓助,訓扶,元是扶持輔佐之義,非因先有孔子相師之言,然後始有此訓也。凡其言動之間,相與扶持輔佐之者,通謂之相。如舜之相堯,禹之相舜,伊尹相湯,周公相武王,豈皆瞽者之相耶?舊說相謂輔相,言其輔相人者,當持其主之傾危,扶其主之顛躓;若其不能,何用彼相?只從此說,豈不本分?
按:陳氏之說是也。此相字卽下相夫子之相,集注謂瞽者之相,義雖可通,未免好爲立異,且與下文相夫子互岐,不如舊說之善。
翻譯下:相字在論語原文,本可以直接解釋為動詞,不必引入這個瞎子。但朱子最後還是結合禮記相關注疏,將簡單問題成功……細化了下。
所以,歧解一書,從這則看,雖然列出了相字,但闡釋還是不夠細,導致學生看了也沒找出瞎子從哪裡來。
實話說,這篇寫到一半就想放棄了,相還可以是樂器,我都沒追下去;對高中生而言,辨析到這個程度,冇意義了。但能有細讀書到這個程度的學生,著實是師者一樂!所以,寫完。
Comments
Post a Comment